廣東龍門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評估機構入庫聘選項目(二次)公開招標公告
2026-04-13 11:41:57
各(潛在)供應商:
惠州公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受 廣東龍門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對廣東龍門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評估機構入庫聘選項目(二次)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項目編號:HZGX-2026P003;
二、項目名稱:廣東龍門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評估機構入庫聘選項目(二次);
三、采購預算:本項目無具體預算;
四、項目內容及需求:
(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部分采購需求內容)
五、供應商資格:
(一)供應商應具備以下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投標(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 副本復印件。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書面承諾函或其他證明材料(承諾函格式詳見“第五部分、投標文件格式、資格條件承諾函”)。
3.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書面承諾函或其他證明材料(承諾函格式詳見“第五部分、投標文件格式、資格條件承諾函”)。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提供書面承諾函或其他證明材料(承諾函格式詳見“第五部分、投標文件格式、資格條件承諾函”)。
5.參加采購活動前,近2年內沒有受到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理或行業(yè)協(xié)會(包括評估業(yè)協(xié)會,銀行同業(yè)公會)、銀行監(jiān)管部門懲戒處分,在采購人資產(chǎn)評估以及不良資產(chǎn)處置中沒有發(fā)現(xiàn)所提供的資產(chǎn)評估虛估或失實等不良誠信記錄(承諾函格式詳見“第五部分、投標文件格式、資格條件承諾函”)。
(二)本項目特定的資格要求:
1.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記錄名單。[以采購代理機構于投標(響應)截止時間當天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投標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2.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或采購包)投標(響應)。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響應)。提供書面承諾函或其他證明材料(承諾函格式詳見“第五部分、投標文件格式、資格條件承諾函”)。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不允許供應商對本次招標服務進行分包和轉包。提供書面承諾函或其他證明材料(承諾函格式詳見“第五部分、 投標文件格式、 資格條件承諾函”)。
5.特定資質要求:
(1)供應商須具備省級及以上財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的【資產(chǎn)評估機構備案證明(或備案公告)】,提供備案證明或備案公告掃描件。
(2)供應商須具備省級及以上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房地產(chǎn)估價機構備案證書(或備案證明),且備案等級為三級(含)以上】,提供備案證書或備案證明掃描件。
(3)供應商須具備省級及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的【土地估價機構備案證明(或備案函)】,提供備案證明或備案函掃描件。
六、現(xiàn)場報名(或郵寄)報名資料:
(一)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0日期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惠州公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區(qū)麥興路19號悅洲廣場7樓B座703)現(xiàn)場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攜帶以下資料并加蓋公章至采購代理機構現(xiàn)場報名并獲取招標文件:
1.領取招標文件登記表(詳見招標公告附件);
2.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相關證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報名委托證明書(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報名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其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及加蓋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名即可);
4.在有效期內的相關備案資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備注:所有報名資料均用A4紙張進行復印裝訂一式兩份,復印件加蓋公章,采購代理機構對投標供應商提交的證件資料的核對,不代表其投標資格的確認。投標供應商的投標資格最終以評標委員會根據(jù)其投標文件中的相關資料作出的評審結論為準。
(二)供應商可以采用郵寄報名資料的方式參與(郵寄地址:惠州市惠城區(qū)麥興路19號悅洲廣場7樓B座703,收件人:羅工,電話:0752-7823089)。請供應商提前安排時間郵寄,務必保證報名資料在規(guī)定截止時間前到達上述地址(以簽收時間為準),寄出后及時將快遞單號發(fā)送至招標代理機構郵箱:2334352795@qq.com。供應商務必保證報名資料密封完好,如郵寄過程中有損壞、丟失等現(xiàn)象,供應商將自行承擔風險和責任。
七、投標截止時間:2026年5月8日09時30分(注:2026年5月8日09時00分開始受理投標文件,投標文件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開標地點。逾期送達或密封和標注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標可接受郵寄的投標文件)。
八、投標文件遞交地點:惠州公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區(qū)麥興路19號悅洲廣場7樓B座703)開標室。
九、開標時間:2026年5月8日09時30分。
十、開標地點:惠州公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區(qū)麥興路19號悅洲廣場7樓B座703)開標室。
十一、項目公示時間及提出質疑的要求
1.項目公示時間:自招標公告發(fā)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之內(即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0日)。
2.提出質疑的要求: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在公示期間或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現(xiàn)場提交形式向招標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招標代理機構不接受電報、電話、傳真方式的質疑(注:供應商購買紙質招標文件之日早于招標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的,則以供應商購買紙質招標文件之日為質疑時效期間的起算日期;否則,以招標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為質疑時效期間的起算日期)。質疑資料須參照財政部令94號文《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十二條要求提供。
注:提出質疑的供應商,應當是已報名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質疑辦法具體參照財政部令94號文《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
十二 、采購信息發(fā)布及查詢網(wǎng)址:
https://www.chinabidding.cn/ (采購與招標網(wǎng))
http://www.haoguwang.com.cn/(全國招標采購公共服務平臺)
十三、招標代理機構及采購人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羅工 | 采購方聯(lián)系人:鐘經(jīng)理 |
聯(lián)系電話:0752-7823089 | 聯(lián)系電話:0752-7780785 |
聯(lián)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區(qū)麥興路19號悅洲廣場7樓B座703 | 聯(lián)系地址:惠州市龍門縣龍城街道迎賓大道881號農商銀行大廈 |
惠州公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