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縣小型引調水工程監(jiān)理項目 競爭性談判公告
2026-03-11 16:10:00
慈利縣水利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 慈利縣小型引調水工程監(jiān)理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現采用發(fā)布公告方式,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提交證明材料參與資格審查活動。
1、項目名稱: 慈利縣小型引調水工程監(jiān)理項目
2、委托代理編號: HNJC2026-03061
3、采購項目預算:950000.00元
□支持預付款,預付比例:/%
4、本項目對應的中小企業(yè)劃分標準所屬行業(yè):其他未列明行業(yè)
5、合同定價方式:√固定總價 □固定單價 □成本補償 □績效激勵
6、合同履行期限: 從施工準備階段開始至項目工程缺陷責任期結束
7、本項目分階段要求投標人提供以下保證:
□投標保證金:按照《張財購〔2024〕1號》文件要求取消收取投標保證金 ;
?履約保證金:中標金額的10%;
□預付款保證金:預付款的/%;
□質量保證金:合同金額的/%;
包名稱 | 最高限價(元) | 標的名稱 | 簡要技術要求 | 數量 | 標的預算(元) |
慈利縣小型引調水工程監(jiān)理項目 | 950000.00 | 慈利縣小型引調水工程監(jiān)理項目 | 詳見采購需求 | 1 | 950000.00 |
(1)預留采購份額: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型、微型企業(yè)采購。
(2)強制采購:政府采購實行強制采購的節(jié)能產品。
(3)優(yōu)先采購:政府采購鼓勵采購節(jié)能環(huán)保產品、政府采購支持兩型產品。
(4)價格評審優(yōu)惠: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包括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政府采購促進殘疾人就業(yè))。
2、采購進口產品:本采購項目 \ (接受或拒絕)進口產品。
三、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供應商的基本資格條件:供應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且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采購項目的特定資格條件:
2.1供應商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水利工程施工監(jiān)理乙級及以上資質,資質證書處于有效期內。
2.2擬任總監(jiān)理工程師應具有水利工程專業(yè)專業(yè)國家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證書(在有效期內),并提供在本單位的社保證明(近三個月)。擬任總監(jiān)理工程師最多在張家界行政區(qū)域內有1個作為總監(jiān)理工程師的在監(jiān)項目,(要求:現場監(jiān)理部關鍵崗位其他人員采用承諾制,即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承諾其他關鍵崗位人員的最低配備標準滿足湖南省水利項目人員配備標準要求且均無在監(jiān)工程)。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4、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此項目的其他政府采購采購活動。
5、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6、聯合體。本次采購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形式。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復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
2、供應商資格聲明原件。
3、法人提交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4、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繳納稅收證明資料:《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者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近三個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
(2)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或者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近三個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保險費的證明原件。
5、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提供最近一個月內在“信用中國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政府采購網(
www.ccgp.gov.cn)”的查詢中無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標記錄;提供查詢結果截圖打印件并加蓋公章;
6、符合特定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復印件或者情況說明;
7、其他說明。
(1)以上資料需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
(2)資格證明材料上必須注明投標單位聯系人電話及QQ郵箱。
(3)投標人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投標人具有實行了“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和社會保險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
1、按本公告第五條規(guī)定提交的證明材料及說明應裝訂成冊,一式3份。
2、資格審查證明材料的遞交截止時間為2026年3月18日 17:30(北京時間),地點為湖南金慈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慈利縣零陽鎮(zhèn)慈姑路109號5樓),逾期送達的,不予受理。
1、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按本公告第三、四條規(guī)定,采用合格制方法進行資格審查。
2、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供應商,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及時告知其未通過的原因。七、確定擬邀請供應商
1、采購人確定所有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談判,也可以由談判小組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參加談判。
2、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向確定參加談判的供應商發(fā)出談判邀請,并發(fā)出談判文件。
1、本公告在全國招標采購公共服務平臺(http://hnzbcgxxw.com/)發(fā)布。
2、在其他媒體發(fā)布的邀請公告,公告內容以本公告為準。
1、供應商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如有疑問的,可以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2、供應商認為談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收到談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按《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政府采購質疑答復和投訴處理操作規(guī)程>的通知》(湘財購〔2019〕20號)規(guī)定,以紙質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1、聯系人姓名:朱先生
1、電 話:13974482995
采 購 人:慈利縣水利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聯 系 人:朱先生
電 話:13974482995
地 址:慈利縣零陽街道
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1)名 稱: 湖南金慈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慈利縣零陽鎮(zhèn)慈姑路109號5樓(老興糧建安)
(3)聯系人: 滿女士
(4)郵 編: 427200
(5)電 話: 15974432183
(6)電子郵箱: 804584182@qq.com